第三十四章_渣了皇帝之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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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

  从布庄出来,主仆二人分头行事。

  沈亦槿抱着给沈常松做的锦袍心中欢喜,明日她就能见到二公主了,她最喜欢看二公主笑了,二公主一笑眼睛便像月牙一样弯了起来,可好看了,怪不得兄长会喜欢,她也喜欢。

  重生以来,总算要有一件欢心的事了,她当真是久违的心情好。

  风风火火走进宅院,就见沈常松站在前院等她,看见她手里拿着的包袱问道:“夏木听芷宁说,你给我做了春衣,可是手里这件?”

  沈亦槿三两步走到沈常松面前,脸上的喜色显而易见,“是呀,哥,你快换上我看看。”

  她可是想了好半天,才终于想起百花宴上二公主的衣着,花色也是根据回忆仔细挑选相似的,对于即将发生的姻缘,她有着深深的期盼,只想用最完美的方式,让它以最浪漫样子发生。

  沈常松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,神情畏难,“怎么是这样的浅色?”

  “春日里就该穿得清清爽爽的,明日的百花宴,各世家适婚的女子和宫中已经及笄的公主都会参加,你若还穿着那般深色的袍子,恐怕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。”

  沈常松笑了起来,“原来你存着的是这样的心思。不过小妹,我还不想成亲。”

  “你都多大了还不想成亲,你不想成亲,我还想要嫂嫂呢,你和爹爹整日在军营里,一旦有了战事,要离家好几个月,我一个人太孤单了,要是有个嫂嫂我定然不会再孤单。”

  沈亦槿撅着嘴说得可怜巴巴。

  “我又没说不成亲,只是并没有想要成亲的人,这两年邻国安稳,理应不会有战事,会抽时间多陪陪你的。”沈常松抚摸着沈亦槿的头,“乖,别为为兄的婚事操心了。”沈亦槿心头一转,挽住沈常松的胳膊,“哥,我给你说吧,其实我前两日遇见了个摆摊算卦的,很是好奇,就为你卜了一卦,卦相说你这个月有桃花,还是良缘!”

  “这些骗人的东西你也相信?”沈常松把手里的衣服交给夏木,“快到晌午了,我们先用膳吧。”

  沈常松转身进了花厅,坐到了饭桌前。

  桌上已经布好了饭菜。

  沈亦槿紧跟着坐在了对面,还未及坐稳就夹起一片卤肉放进了沈常松碗中,“哥,你别不信,我还给自己卜了一卦,卦相说“落花流水,有情无意”,让我别执着。”

  沈常松神色有了动容,“哦?通常这些人都会先说些不好的话,人们一着急就会求解决的方法,如此银子也就赚了,没想到这算卦的倒让你直接放弃,少见。”

  沈亦槿马上道:“他还没要银子,直接说你是良缘呢。”

  沈常松吃了一口卤肉,点点头,“说得也是。”他放下筷子,看着沈亦槿,认真问道:“你在何处见的此人,若我这个月真的能遇到良缘,此人必定是神人,应当引荐给太子。”

  “他,他在,就在朱雀街西边,西边。不过我之前也常去西边,都没见过,那日是偶然见的,也不知能不能再见。”

  沈亦槿胡乱编了个瞎话,她总不能说,那个算卦的其实就是她自己,若说卜算三年之内兴国的大事,她可是绝不会算错的。

  她见沈常松有些动摇,放下碗筷凑到沈常松身边,“哥,你就穿嘛,我还没见你穿过浅色的衣袍呢,我想看,而且明日你就要遇见良缘的,穿那么肃穆的颜色不吉利的。”

  “胡说。”沈常松刮了一下她的鼻头,“臧色如何是不吉利的,你想看,我穿就是了,别说什么吉利不吉利的话。”沈亦槿一听,立刻高兴的跳了一跳,“太好了,哥,你明日可一定要穿哦,不许反悔!”

  “好,不反悔。”

  二月十五花朝节,按照大兴朝的惯例,都会在中宫举办百花宴。

  说是百花宴,其实赏的并不是花,而是打扮得玉树临风的公子和花枝招展的姑娘们。

  在这一日,凡是收到中宫请帖的世家公子小姐都能来参宴,每年也是在这之后的一段时日里,世家贵族的亲事最为频繁,说不定还会发生些有趣的事情。

  有的成为了佳话,有的则会被众人嘲笑,还有的得黯然伤神好一阵子。

  这诸多的不确定,让到了成婚年纪还未成婚的公子和姑娘们,总是最期盼的,那些往年参加但还没成婚的,则格外重视,年纪日长,总不能年年参加年年都成不了婚。

  或许只有极个别的人抱着另外的心思。

  比如只想看热闹的陈言时。

  比如只想偷玉寒兰草的李彦逐。

  比如只想要玉寒兰草的沈亦槿。

  百花宴在晌午阳光最好的时候,中宫花园中的花在那时也开得最旺。

  沈亦槿一大早起来,先叮嘱沈常松换好春衣,然后随便挑了一件青碧色的留仙裙,略施粉黛,急匆匆赶往了宣平侯府。

  昨日芷宁送衣服时问过了,陈言时昨夜应该就会回府。

  来到府门口,二话不说就开始叩门。

  那日开门的小厮打开门,看见是她,恭敬说道:“公子昨夜回来得晚,还未起。”

  沈亦槿松了一口气,回来了就好。

  “请去通禀,就说他义结金兰的好妹妹遇了不得了的大事,他救是不救!”

  小厮一听先是愣了一愣,对于“义结金兰”这几个字,他怎么有点听不懂。“请姑娘稍候,小的马上去通禀。”

  不一会,小厮就出来了,神情为难道:“姑娘,我家公子说,说……”

  沈亦槿一看,就知道陈言时肯定没说啥好话,“说吧,我绝对不生气。”

  小厮学者陈言时,尽量显示出这话不是自己说的样子,捏住空气中不存在的扇子,瞧着前方空气中的不存在的鹦鹉,斜眼看着沈亦槿,“哼,只要不是我这个拜把子的好妹妹要死了,就让她别来烦我!”

  沈亦槿:……

  不生气就怪了!

  她一把推开小厮就要往里冲,前世,她不知来宣平侯府多少次了,陈言时的厢房她可是轻车熟路的。

  沈亦槿脚下生风,对于不会武艺的小厮来说,想要赶上她可真有些难。

  小厮在身后边追边喊:“姑娘刚才说不生气的。”

  眼看着沈亦槿推门进了主子的房间,他是丝毫办法都没有。

  他不敢进去,等在房门口,生怕出了什么事。

  陈言时见沈亦槿气势汹汹进来,瞪了她一眼,继续逗鹦鹉,“傻子,说,傻子。”

  栖杆子上的鹦鹉卖力地叫着:“傻子,傻子。”

  沈亦槿走过去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鹦鹉,三两步走到屋外的长廊中,站在高处,将鹦鹉拎得高高的。

  陈言时忙跟上来,“沈亦槿,你要干什么!”

  沈亦槿回头看他,“方才还说我是好妹妹,现在就直呼其名了?陈碎嘴,我要你的玉寒兰草,你给不给?你不给我就把这鹦鹉扔出去。”

  她看了看鹦鹉的腿,陈言时有给自己的鹦鹉绑红绳的习惯,这只鹦鹉腿上的红绳颜色鲜艳,分明是新挽上去的,放飞可就真找不回来了。“你扔呀,我害怕了你不成?”陈言时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情。

  沈亦槿:???

  鹦鹉和斗鸡不是他最宝贝的东西吗?怎么现在说扔就扔了?

  她拎着鹦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
  “反正是新买的,和我没什么感情,你扔了我再买一只便是。”陈言时悠闲的靠在柱子上,“下来吧,我的好妹妹,听说你给我送来了百花宴上要穿的春衣,你不想看看我穿上的样子吗?”

  “臭美!”她可不想看,她只想要他的玉寒兰草。

  忽地,她有了主意,既然这个鹦鹉是新的,他不心疼,那么从小养大的鹦鹉他总该心疼了吧。

  沈亦槿跳下来,将鹦鹉塞到陈言时怀里,往宣平侯府后院的一处专门养鹦鹉的房间跑去。

  陈言时一头雾水,又把鹦鹉扔给一旁的小厮,自己慌忙追上去,“沈亦槿,你要干什么?”

  “梆——”地一声,就在沈亦槿回头看时,撞上了一个人。

  惯性让她坐了个屁股蹲儿。

  揉着撞疼的额头,抬头看去,只见宣平侯神情严肃,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。

  前世,她总来宣平侯府,是认得宣平侯的。但沈家和陈家并不相熟,此时的宣平侯还不认识她。

  话说,宣平侯不愧是战场上的常胜将军,都花甲之年了,让她这么撞一下,依然站得稳稳的。

  她马上起身福礼,正要开口说话,就见陈言时从她身后奔过来,一脸关切,“祖父,您没事吧。”

  宣平侯看了看陈言时,又看了看沈亦槿,“我这把老骨头差点就被这丫头撞散了!言时,你们在干什么?”

  面前女子的打扮,瞧着就是世家小姐,孙子带了姑娘回府他自然高兴,可是如此莽撞的女子,怎么能做他的孙媳妇呢。“我们在玩,沈姑娘听说我新得了一只鹦鹉,想来看看。”

  宣平侯一听更加不高兴了,又是玩,都多大了整天不是玩就是玩,这究竟是怎么样不听管教的女子会喜欢鹦鹉这一类玩物丧志的东西,若真的让进了门,他这个侯府岂不是成天都鸡飞狗跳的!

  他不理会陈言时,问沈亦槿,“敢问令尊?”

  沈亦槿马上起身,如实答道:“家父沈誉。”

  “沈誉。”宣平侯眼睛微眯,用一种原来如此的神情道:“怪不得。”

  整个上京谁人不知沈誉疼爱他的独女,到了骄纵的程度。

  他严厉的看向陈言时,若是此女就更不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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